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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侧的山坡上,有山匪举着火把向商队所在的位置,以最快的速度冲击而来。
他们怪叫着、呐喊着,摇着手里的砍刀,仿佛一群因遇到猎物而兴奋的鬣狗。
借着月光和火光看去,只见他们人数众多,将近一千人。
而且还是两股势力,一股是骑着马的,另一股则是徒步。
这让商队的众人大为震惊,因为平时来往云州和锦州是比较容易遇到山匪或响马,但最多也就四五十人。
还从未碰上千人的队伍!
周巡跳下马背,从一位商队成员手中拿来一柄横刀,然后转身面向林城说道:
“林伯,你带着商队快走,我来挡住他们。”
林城怔了怔,立马说道:“六公子不可,老夫怎么能弃你于不顾,等回到云州我没法和王爷交代啊!”
周巡勾起嘴角,竟是笑了,“这批粮食的重要性,林伯跟随父王镇守云州多年,想必比我更清楚。
一旦有失,等漠北大军兵临城下,我十万云州将士怎么办?总不能让他们饿着肚子保家卫国、出生入死吧,如果可以我愿意用我的性命,为他们换几天饱饭。”
林城闻言愣住,随即眼睛瞬间通红,泪水盈盈,说道:“那也不行,老夫绝不同意,六公子你不能莽撞乱来啊!”
周巡脸色一冷,怒道:“别他娘的浪费时间,赶紧走,再不走谁都走不了!
我是镇北王之子,这次商队的主事,有权利命令你们,谁敢不走我的大锤现在就锤死他!”
林城见周巡十分坚决,一个憨子做出的决定那是十头牛都拉不回来。
于是他哀叹一声,不得不做出妥协,带上商队继续赶路,把周巡丢下。
周巡背对着远去的商队,手持横刀迎向杀来的匪寇。
他这次之所以没有用大铁锤,是因为这会是场恶战,他一个人单挑一千人,铁锤太耗费体力,没杀几个敌人先把自己累死了。
周巡看了看即将面对的敌人,又望着天边悬挂的明月,忽然情绪激荡,敲击着刀鞘高声吟诵道:
“赵客缦胡缨,吴钩霜雪明!
银鞍照白马,飒沓如流星!
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
诗落,银光一闪,周巡呛啷抽出横刀插在自己面前的地上,却发现此处缺酒一壶,不免有些扫兴。
已经走远的商队众人听到周巡吟唱不由得热血沸腾,铆足了劲加快步伐赶路。
林城咀嚼片刻这半首都不算的诗,震惊得瞪大了眼睛,由于太过激动甚至掐断了几根胡子。
莫非六公子一直都不是真的憨傻,而是在藏拙?
理由也不难猜,毕竟身为王府没啥倚仗的庶子,不这么做,早就死透了。
林城是聪明人,打算看破不说破,把此事先烂在肚子里,除非有一日时机成熟他再告知镇北王……
很快,山匪的队伍来到周巡不远处,竟是停了下来。
领头的匪首,是个面目狰狞、身体健硕的红脸汉子。
他冷冷扫视一眼周巡,呵斥道:“瞎叫唤什么!
都死到临头了还你妈有闲情逸致写诗,傻X!
为什么就你一个人?”
周巡拿着火把,脱掉略显宽大的外袍,露出绑在腰间的两圈雷管,应有二十多个,笑道:
“对付千八的乌合之众,我一人,足矣!”
一群山匪,自是没有见过炸药这种东西,别说他们就算大奉的皇帝都不一定知道。
大奉还是纯冷兵器时代,最普通的火器都还没有出世。
那匪首“啐”
了一口,冷哼道:“草,现在的小年轻都这么狂了吗?一人挡一千,你以为你是谁啊,找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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