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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那晚过后,赵锦宁常常感到懊悔又庆幸。
谁能想到李知行竟然是姑丈的儿子,又与他们赵家有着很深的芥蒂,他恨着赵家人,不惜净身进宫来,可不就是为了报仇雪恨的?
她偷偷跑去告诉守卫他是刺客,那群该死的,反倒说她得了失心疯,根本不当一回事。
关在咸熙宫,叫天不应叫地不灵,她同砧板上的鱼一样,指不定那天就任他宰割了。
庆幸的是,这又过了半月之久他倒是没有磨刀霍霍的意思,对她也算是颇为照顾。
可他手里握着刀,她还是不安生。
自叹—早知今日,当初就该任他自生自灭。
“怎么了?”
赵锦宁忧心忡忡的盯着李偃瞧了太久,被他发觉,她立马垂眼扒拉两下碗里的米饭,“没事。”
“伤好差不多了,过几日我便走了。”
“你要走了?去哪儿?”
赵锦宁抬眼看他,又惊又喜,就连语气里都流露出来几分自己未曾察觉的窃喜。
“怎么?听你口气倒像巴不得我赶紧走似的。”
菱花隔扇窗投进来一缕柔和日光正落在他薄薄眼皮,他给她挟完菜,慢慢撩起眼帘看她,温煦暖光撞进他眸中,给漆黑眼瞳镀了一层金灿灿的光圈,那光亮直达眼底,好似霁风朗月。
赵锦宁一霎失神,恍惚看到三月春汛,桃花浪起,心潮骤涨翻涌,她慌乱的低下头,“没有”
这副皮囊生的实在英俊,从前她见过最好看的年轻男子是霁言哥哥,可如今瞧着他也能与之比较,若是不冷着脸,眉眼处好像还更胜霁言哥哥几分。
细细想来,她看他眼熟是因为他长的有几分像姑丈,一样的狭长凤眼,独特的神韵,含笑时让人如沐春风,见之忘俗。
她突然能理解姑母了,原来色令智昏不光是男人啊。
李偃有一句话说的不错,赵家的人看中什么都得弄到手…
她想出咸熙宫,还想同霁言哥哥在一起,他既然要走…那能不能利用他离开这座囚笼?
李偃觑着赵锦宁,她那张脸快要埋进碗里,也不知她在想什么,脸红一阵白一阵的。
“我这一趟走,不知何时能再来…”
赵锦宁心里想着事,乍然听他出声,倒吓了一聚灵,两颗齐整贝齿当的一声磕上了碗沿。
“呀…我的牙…”
她皱了皱鼻子,急忙抬手捂住嘴,瞪圆了黑白分明的瞳仁儿,迎上他的视线问道,“不能豁了吧?”
李偃从未见过赵锦宁如此娇憨又俏皮。
此时此刻,仇恨一溜烟儿消失不见,他嘴角噙着浅浅笑意,些许柔情自眉梢眼尾荡漾开来。
他说没有,白洁细长的手指伸了过来,屈着给她揩掉了粘在腮畔的几粒米。
这个亲密举动,同时让两人都怔住。
爱她,照顾她,好像已经刻到了骨子里,李偃很厌恶这种不经思虑的身不由己。
他应该对她做的每一件事,说的每一句话都该是经过推敲熟虑的,而不是像现在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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