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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来迎着太阳的那刻,双眸遇光一阵刺痛,他下意识地合上眼,攥紧了双拳。
直到坐上了车后座,自己的手还是亢奋得颤栗个不停,男人半捂住脸,发出低低的笑。
烂人。
那个男人是烂人,他蔺观川也是个烂人。
烂到千疮百孔,满目疮痍,外表有多漂亮,内里就有多惨败。
不过是金玉其外,败絮其中。
都说人类区别于动物,是因为他们有理智,会思考。
他有理智吗?当然。
能从家族多位继承人中厮杀出来,把蔺氏企业管理得蒸蒸日上,蔺观川当然是个理智的人。
可再理智,也照样是被那点最低级的欲望控制住了自我。
可恨的是,他居然还觉得快乐。
爱许飒,快乐;爱出轨,也快乐。
就连刚才废掉那只脏手,他都快乐。
像是在动物世界里,为了雌性给出头受了一身伤还沾沾自喜的傻瓜雄性一样。
殴打那个男人,毁掉对方的人际关系,这样宣誓领地,展示占有欲般的举动,居然让他自傲。
宛如是血脉里的基因作祟,这种蠢得不能更蠢的事情却让他感到得意而满足。
软了身子靠在座上,他抚着自己右手上的戒指,爱惜地摩挲,长长的睫毛微微颤动。
蔺氏坐拥权财,所用无不珍奇奢华,而蔺观川的婚戒却总是被人惊讶于太过简单。
毕竟那不过一圈素银的戒指,顶天三位数的价格,哪值得他偏爱。
眼高于顶的大少爷当然看不上这种小玩意,真正让他珍视的只是戒指的含义——
这是许飒对他求婚时,用的戒指。
就在两年前,许飒毕业后不久,她刚开始第一份调查工作时,他正想着怎么不被发现地帮助女友,就突然被约出来散步。
这肯定不是简单的散步,她正忙着工作,哪有时间来找自己。
二人手牵手贴着走在河岸边,青年万分警惕,直至少女突然停下,对他打开小盒子的那一刻——
“学长,”
单膝跪地的姑娘全不在乎周围人的诧异,只拿着那圈素戒,仰头望着他,“你愿意娶我吗?”
当时是怎样的感觉呢?感动,满足,愉悦?
他只记得,在那个瞬间,自己一直觉得心里空着的某个地方,终于被填满了。
满得眼眶发酸。
她愿意嫁给他啊。
她愿意归属于他啊!
于是他也跟着跪下,在女友惊讶的轻呼中,摸出了一颗粉钻戒指,足有五克拉的重量,光芒耀眼。
“橙橙,”
单膝跪地的青年两行清泪,笑得温雅清俊:“那你愿意嫁给我吗?”
两道“我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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