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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况……”
沈菀突然掀开奚奴染血的袖口,让其露出手腕处深紫的伤痕,“天,竟有这么重的手臂伤。”
她转身直视那位‘被掳来’的官眷,天真的冲她眨眨眼,一字一句道:“姑娘方才当真是被这奴才掳来的?”
那女子脸色煞白,不过此刻也是冷静下来,她心知若承认曾被掳来此地,便是失节,届时即便身负清白,也只能是死路一条。
“我、我只是醉酒寻地方歇息……”
那官眷小姐感激的看向沈菀,满屋子人一口一个捉奸,还吵嚷着要惩戒凶犯,却无人在乎她的名节和死活,当即梨花带雨的痛哭道,“迷迷糊糊的就来了这偏殿歇脚,并非被掳来至此。”
沈菀心道,还不算太傻,目光灼灼的又看向另一位被扛来的官眷妇人,笑吟吟道:“您呢?”
“奴家也是醉酒,这才进了偏殿休息!”
那官眷妇人更是机灵,急吼吼辩解道,“满园子的闺秀小姐,我一个半老徐娘的妇人,绝无被歹人盯上的可能啊!”
众人这才惊觉,那跪伏在地的小奴才虽衣衫破碎如败絮,却掩不住一副天生勾魂的骨相。
少年赵淮渊凌乱发丝间透出的眉眼如墨画就,眼尾微挑处偏生缀着颗朱砂痣,倒像是哪位风流画师特意点就的风月记号。
鞭痕纵横的脖颈竟比那未出阁的千金小姐还要白上三分,此刻混着血珠滚落,反显出几分惊心动魄的艳色。
最绝的是那染血的唇,分明痛得发颤,偏要咬出半弯倔强弧度。
殷红舌尖偶尔扫过裂开的伤口,倒似雪地里倏忽掠过的火苗,烧得围观者喉头发紧。
破布遮掩的锁骨随着喘息若隐若现,竟比醉仙楼头牌刻意露出的那段还要莹润三分。
这般容貌,莫说勾搭小家碧玉,便是那等见惯风月的欢场老手,怕也要被这混杂着痛楚与傲气的风情勾去三魂,何须去绑架个半老徐娘寻欢。
满堂哗然中,裴野的小厮突然高喊:“世子爷明鉴!
奴才亲眼看见奚奴在池畔悉心照料您,是奴才让他去瞧瞧哪的偏殿空着,好让您休息,也不只是哪个杀千刀的竟然也不问问,就给偏殿落了锁!”
沈菀唇角微勾:裴野娇纵跋扈,但身边的伺候的小厮却十分机灵忠诚,想来裴家还是十分看重裴野,这些年就是把他保护的太好了,才搞得小裴世子如此霸道骄横。
她余光瞥向地上的奚奴,趁着没人注意,偷偷冲他眨了下眼睛:别来无恙啊,我的老祖宗。
赵淮渊怔住了。
他甚至在怀疑是不是被打的太狠,眼花了。
前世血洗皇城的煞星,此刻正用染血的手指擦着嘴角的血痕,一身低劣粗布的衣裳,手指因常年从事辛苦劳作变形,手臂和脖颈儿的裸露处全是新旧交错的疤痕。
唯独那双眼睛里翻涌的,是沈菀再熟悉不过的、淬了毒的浓烈恶意。
血统高贵的大衍皇子,却沦为了护国公府的贱奴,如此奇耻大辱,难怪赵淮渊后来要五马分尸了裴野。
沈菀故意提高声量:“既如此,这奴才倒该赏。”
裴野会意,当即扔了马鞭:“是本世子醉糊涂!”
他又踹了奚奴一脚,“没你的事儿了,还不快滚!”
赵淮渊踉跄起身,低着头,顶着浑身的脏污一瘸一拐的出了偏殿,周遭的官眷见其形容,纷纷用帕子掩面,各自嫌弃的躲开。
沈菀望着那狼狈的少年,忽然想起前世,每逢刮风下雨的日子,赵淮渊的膝盖总是疼的厉害,若是谁在这个时候触他的霉头,免不得要被弄死。
沈菀只得将他冰凉的双膝塞进衣襟里暖着,这一暖就是枯坐一宿,难熬的厉害。
原来病根竟是在护国公府时落下的。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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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要人表哥,可否让菀菀将那奚奴带走。
……
暮色四合,待喜宴上的宾客陆续散去,护国公府的喧嚣渐渐平息,唯独府上姨娘芦氏的院落传来不甚体面的哭嚎,搅动着喜宴最后的余波。
沈菀站在内宅的回廊下,像一株悄然生根的菟丝花,纤细指节轻扣朱红色的栏杆,听着,看着。
“就凭你们也配跟小爷玩阴的?不知道斤两为何物的杂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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