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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崇义收回视线,朝地上努了努下巴,“先坐下歇一会儿吧。”
得到了解放一般,风轻羽不管不顾的一屁股坐在地上,抬脚拔下皮靴,可能因为汗湿的关系,袜子和脚根本分不出来的黏在一起,越疼越脱不下来。
华崇义卸下背上的装备和背包,蹲在风轻羽跟前,“我来。”
风轻羽呲牙咧嘴的怪叫:“哎,你轻点啊,疼啊。”
华崇义斜睨着递给他一个白眼儿,“轻点重点都是会疼的,你只能选择长痛还是短痛。”
风轻羽扁扁嘴,吸了吸鼻子,“短痛。”
随后一声惨叫:“啊……”
华崇义面无表情,下手毫不手软,刷地一下子拔掉风轻羽的靴子,接着那霸气的力道连带袜子都被脱了下来。
风轻羽疼的直哆嗦,眼泪儿珠子噼里啪啦的往下掉,“啊你大爷的,华崇义,你肯定是跟我有仇,疼死我了。”
耳朵自动屏蔽了某人的呱噪,华崇义抓着他的脚踝,左右扭了扭,见他五根脚趾头有四根都在红肿起泡,轻轻皱起俊朗的眉毛,“你几乎整只脚的脚趾磨出了水泡,脚后跟有一处红肿溃烂,可能是磨出的泡又破了。”
“
啊?”
风轻羽胡乱摸了把脸,抓过自己的脚,他两只脚上一共有五六个水泡,两三个血泡,小的水泡贴在脚趾头的骨节上,大的还能透过肉皮看见里面蛋白色的浓水。
这让从来没糟过啥罪的风大少顿时委屈了,邪乎地叫着疼:“我说咋这么疼呢,卧槽,烂这么大一块。”
经过二十多年养尊处优的优越生活,风大少爷从头发丝儿到脚后跟儿,没有一处不白嫩娇气,就连脚丫子长的都跟其他爷们儿不一样,脚弓细长肤色白嫩,除了脚趾骨上的几根金毛,没有一点瑕疵。
风大少狠狠瞪了华崇义一眼,低头小心翼翼的往那处一元硬币大小的溃烂处呵着气,心里委屈的不行,吸着鼻子红着眼眶也不知道是在跟谁怄气。
华崇义瞅他那怂包样又不失可爱,有点哭笑不得,回头问道:“林子,你那还有药剂喷雾吗?”
“有。”
林子从背包里翻出一个红白相间的小瓶子,递给华崇义。
华崇义单手拧开瓶盖,对准风轻羽的伤出,提醒道:“可能有点疼,忍着点,别叫唤。”
还没等风轻羽点头,药物就呲呲地喷在了外翻着肉皮的血红嫩肉上,风轻羽立刻疼的哇哇大叫起来,“啊你娘啊…….嘶……疼啊…..疼..….”
被风轻羽的惨叫声刺激了恻隐之心,方尤凑过来看了看他的伤处,又从自己的背包里翻出一个细细带尖儿的小剪子,对风轻羽笑了笑说:“轻羽,你这脚上的水泡也得挑破,不然也会破溃流脓的,到时候就更疼更难办了。”
“我来。”
华崇义接过小剪子,抬起风轻羽的脚踝…….
专业攻技术的银白色的小剪子还带着尖儿,带尖儿不算,居然还拐着弯,剪子尖儿还闪着银光,一看就知道是方尤做实验用的器具。
再一看华崇义那脸色,风大少都快吓哭了,哆哆嗦嗦地想抽回脚脖子。
似乎早就料到一般,一只大手死死按住他的脚,华崇义美好的唇形扯出一抹邪笑,“怎么的?你怕了?”
喜欢欣赏美好漂亮的事物是人的本性,风轻羽也不例外,甭管男人女人,长的好看,他就不自觉的会追着多看几眼。
初见华崇义时他就觉得这人长的真是出奇的好看,用他语文老师英年早逝教授出来的贫乏语言,几乎是找不到什么可以贴切用来赞美他的词汇。
平凡的寸头和宽松粗糙的衣服丝毫不影响他俊朗完美的脸,和浑然天成的沉稳气质,宽阔健硕的臂膀站在那,一举手一投足都吸引着他的目光不自觉的追随,华崇义整个人如同一只孤僻的野豹,让人不敢接近,可他摄人的俊美的面貌又如同罂粟般吸引着人去不得不飞蛾扑火。
趁风轻羽呆愣间,华崇义手上准头拿捏得当,速度奇快,用尖细还拐着弯儿的剪子尖儿逐个把他脚上的水泡和血泡挑破,然后沿着椭圆形的血泡剪掉边缘的皮。
“嘶……”
风轻羽在骤然尖锐的疼痛下缓过神儿,眼眶里被敏感脚尖传来的刺痛感刺激出了水雾,扁了扁嘴,没好意思再大喊大叫,只是嘟囔着:“轻点啊大哥,真的好疼啊。”
“马上就好。”
华崇义释放出里面的蛋清色脓水,小心翼翼的剪掉那些皱开的透明肉皮,眼睛眨也不眨,样子很是专注,汗水顺着他的坚挺的鼻尖儿滴落在风轻羽的脚背上。
眼前人的美好相貌让他多少忽略了些疼痛,风轻羽伤疤还没好就差不多忘了疼,咧着嘴忍不住调笑说:“哎,你真还是个小处男?从来没谈过恋爱?”
华崇义头也没抬,从牙缝儿里蹦出一句话,狠狠地警告他:“再说这个话题我就一剪子捅死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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