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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墨瑾公子的头号铁杆粉丝。
又有东家大小姐的便利。
朱秋云看书,可谓是非常的方便了。
每次杨蔓娘这边写好了话本儿,新章节送到朱雀门报房这边儿的时候,朱秋雨都是第一个先睹为快的。
原本,朱秋雨在《霸道王爷心悦我》上一章节结束的时候,还在担心豫王和白绾绾之间的后续,担心白绾绾就这么跑了,以后要怎么办,担心他俩以后能不能有机会再见面,担心豫王会不会对白绾绾负责。
所以,一拿到新的小说稿子,连午饭都顾不上吃,便迫不及待的往下读起来。
但是,计划不如变化,任何事情都没有绝对。
这稿子读着读着,朱秋雨的心思,就开始变了。
哦,下雨了啊,哦,白绾绾摔跤了啊,哦,白绾绾去了一个庄园避雨了啊?哦,白绾绾要去见庄园的主人了啊?
唔,白衣男子。
嗯,嗯,白衣男子?
盛放的海棠花树下,男子一袭白衣,衣冠胜雪!
哇哦!
这这写的也太!
朱秋云实在想不出什么合适的词儿,来形容这一刻自己的感觉。
反正就觉得,这位白衣男子出现之后,自己的心跳,仿佛骤然慢了一拍似的。
之后。
等她把这新的一章全部读完。
朱秋雨的心里,虽然还记着冷酷霸道的豫王,但是,也有一半的注意力,转移到了新出现的这位温文尔雅衣冠胜雪的公子身上。
盖因为,杨蔓娘在书中,把这位新出场的白衣公子,描写的太过出色太过完美了。
这个新的角色光风霁月,温润如玉,是女人心目中的另外一种理想型。
刚一出现,魅力便直追豫王。
如果说,豫王的形象,是霸总系男主的巅峰,那么,这位白衣公子,便是温润系男配中的翘楚。
就像西门吹雪和叶孤城,聂风和步惊云,萧十一郎和连城璧。
虽然风格不同,二者却都是一样的出众。
就算是再怎么挑剔刻薄的人,你可以更偏好其中一类,但也绝对不会讨厌另外一类。
朱秋云这样本身性子外向跳脱的小娘子,当然也很喜欢豫王,但要是非在两者之间选择的话,那自然不免更偏爱这位温文尔雅的白衣公子一些。
所以,一向性子大大咧咧的她在读到最后,也忍不住和女主白绾绾一样,开始耳朵微红,喜爱的同时又有些莫名的自惭形秽。
只是,这位白衣公子究竟是谁?
他为何住在那种满鲜花的庄园里?他会收留无处可去的白绾绾吗?接下来,他会和白绾绾有什么样的故事呢?
看到最后。
朱秋雨不但没有解决前一章节留下的疑惑,反而脑子里积攒了更多的不解和疑问。
例行骂了一句墨瑾公子可恶,吊人胃口,总在这种关键的时候停笔。
朱秋雨又忍不住坐在报房二楼的窗边儿。
望着下面人来人往的街市。
托着腮,一脸梦幻的想入非非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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