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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我在大街上捡到了一个男人。
我记得很清楚,那天正赶上节气里的白露,s市刚下了今年第一场秋雨。
抽屉里正山小种喝完最后一撮,倒在手里只剩茶末子——可有可无,弃之可惜。
就像我在这办公室里的地位一样,业务不行,长相不行,干嘛嘛不行,只好坐那里充人数。
反正这行的特色就是富贵闲人,来点个卯混混一天就过去了,管你干多干少,月底工资永远一成不变。
没有失望,却也没有指望。
我是闲,可惜我不富贵。
孤身一人漂泊在s市,和同事借住在云塘路的小公寓。
虽然它租金低廉、地段良好,终究不是自己名下的房产,住在里面便总是惴惴的,生怕一个不小心惹房东不高兴,大半夜被撵出去。
他们说我缺少一个家,缺少一个人们常说的“归宿”
。
归宿啊归宿,他们的意思我懂。
这世界女人的归宿也就那两个:男人和钱财。
当然,其实可以归结为一个:男人。
但是我烦得很。
年纪轻轻就做出老气横秋的样子,拒绝一切可能的介绍或者邂逅。
说到底还是矫情,不肯为了钱财来委屈自己,不委屈了又不甘心。
总觉得凭那一点好颜色可以飞上枝头做凤凰。
高不成,低不就。
久而久之,便成了单位里远近闻名的孤家寡人。
都说单身会上瘾,这话不假。
别看我面上总是恨恨的,一副明天一定要领证的便秘表情。
其实心底处,我爱死了一个人的逍遥自在。
所以你想象一下,我突然把个男人带回家,是有多么不情愿啊。
他浑身都是污泥,仿佛与谁恶斗了一番。
这让我下意识地瞥了四周一眼,别是有什么讨债的黑社会还躲在附近,冲出来把我当同伙补一刀就完蛋了。
没人,一个人也没有。
这会儿正是四点钟多一点,写字楼里的程序员还在拼命写代码,学校门口接孩子的大妈们也暂时没出动。
街道上一切都是安静的,偶尔有几片树叶缓缓从树上飘落。
我走上前,警惕地盯着他。
这人大概是二十多岁的年纪,有着薄薄的嘴唇和瘦削的侧脸。
发缝间流下来的污血已经凝结,把他的脸抹得和京剧里的花脸一般,根本就看不清他原本长什么模样。
除了那双眼睛。
尽管如此狼狈,那双眸却清澈如泉水,闪动着明亮的光芒。
我承认,早退回家的我,就是被这双眼睛吸引过来的。
“救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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