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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着微微泛红的弦月,他眯起双目,口中嘟哝:
“来吧,看看谁是猎人,谁是猎物。”
……
……
旧金山,雷顿街17号——
雷顿街是一条偏僻的、几无的街道。
等李昱赶至此地时,恰好瞧见一栋泛着灯光的二层宅邸——正是他所寻找的第17号。
李昱并不急着靠近,而是先绕着这栋宅邸转了一圈——没有发现任何岗哨、巡逻队。
竟然不在据点周围设防……称黑袍巡行团为“草台班子”
,真是毫不为过。
说到底,黑袍巡行团的成员们尽是一些徒有热血的年轻人。
他们若是拥有高效严明的岗哨、巡逻队,反倒怪了。
既然这栋宅邸没有任何像样的守备,李昱也不再踌躇,果断展开行动,飞速接近宅邸。
助跑、跳跃、翻墙、继续接近宅邸,一气呵成。
不得不说,这栋宅邸委实是真正意义上的“不设防”
。
李昱仅仅只是随手轻推面前的窗户,就将其推开了。
这般一来,就没什么好说的了——李昱像泥鳅一样顺着敞开的窗户钻进去,落在一条无人的走廊上。
刚一入内,李昱就听见了嘈杂的人声。
他循着这阵声响找过去,很快就找到了一楼的大厅,进而找到了聚集在此的二十来名年轻人。
这些家伙的年纪都很轻,普遍都在二十来岁。
此时此刻,他们正高举啤酒,开怀畅饮。
若有不知情的人在此,怕是会以为这只是一个普通的酒会。
李昱躲在门后,藏进光照不到的阴影里,透过门缝悄悄观察厅内的光景,并留心倾听他们的谈话内容。
还没等他定睛详察,就见另一个方向的大门被推开——一名神采飞扬的金发青年迈着大步,走入厅内。
这一霎间,李昱的瞳孔紧缩成针孔状——只因他瞧见金发青年的身后,有两人推着一个半人高的犬笼。
犬笼里躺着一名满体鳞伤,已经没了生息的亚裔小女孩……
不难看出,这名金发青年在黑袍巡行团中有着不一般的地位。
他刚一现身,厅内众人便纷纷停下手上的动作,转头朝他看来。
被装在犬笼里的尸体……此景此幕,令不少人缩了缩脖子,露出不适的表情。
某人忍不住地对金发青年问道:
“路易斯!
笼里的那具尸体是怎么回事?”
金发青年……也就是路易斯,露出爽朗的笑容:
“她是我昨天捡来的清虫!
你们放心,她已经被我打死了!
不会再出来害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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