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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日,沈莺难得起了个大早,嗓子里的干痒已经好了许多,咳嗽也好了,只是身子骨乏泛,总归要活动活动身子才行,昨日既给魏太夫人送了礼,今日合该趁热打铁,再亲自走一趟。
“姑娘,都收拾好了。”
昨日送了围脖,今日忍冬又收拾了一副棉线手套。
本是沈莺闲来无事,自己织着玩的,不过手艺未曾犯懒,当真是做的不错。
因而,便想借花献佛,一并送过去。
对镜梳妆时,沈莺抬眸看了一眼,今日她穿得艳丽些,因不想显出病气来,又特意打上了腮红,染了红唇,抬手从妆柜里拿出了那根连理枝的金簪戴了上去,当真看着贵气了许多。
“若是姑娘日日都这般打扮,定能将满府的儿郎都迷住了。”
忍冬眼底闪过一丝惊艳,哪怕每日都能瞧见她家姑娘,但还是偶尔会觉得她美得不可方物。
沈莺点了一下忍冬的鼻头,念叨了一句:“就你嘴甜。”
若是论姿色,沈莺自认不输旁人,可若是只有美色,那便只能被人当做玩物罢了。
沈莺理了理衣领,纵然带着毛领围帽,时不时的阵阵冷风吹来,亦让人禁不住缩了一下脖子。
可等到要出门时,沈莺却是一下顿住了脚步,有些事,是该早些了结的。
“去将二公子的那件披袄拿来。”
沈莺努了努嘴,忍冬听清后,转身又回了里屋去拿。
厚重的披袄抱在手里,忍冬连拿旁的东西,都没力气了,“姑娘,要不先穿着?”
沈莺见她举步维艰,也就点了点头,张开手,让忍冬帮她披在了肩上,总归是暖和些。
若非舍不得这上好的皮料,沈莺还真有些不愿意还给魏晋礼。
但……拿人手短,该还的,总得还,免得日后又被他想起来,又来寻她。
往鹤回堂去的路上,沈莺特意从翠竹亭绕了一圈,先去了慎独堂。
轻敲了几下门,门童打着哈欠,搓着手开了门,本来昏昏欲睡之人,抬头瞧见了沈莺,连忙弯起了眉眼,乐呵呵的要将沈莺请进来:“沈姑娘,快进快进,可是寻我家二公子?二公子前两日去了扬州,还未曾回来。
沈姑娘若是有事,与小的说一声,等二公子回来了,小的定当告诉二公子。”
这小门童看着年岁不大,但说起话来,竟是一套一套的,沈莺笑了笑,立于门外,未曾抬脚进去。
只盼望日后,再也不用进这慎独堂才对!
“这披袄原是二公子的,今日还他。
你帮我收着,可别忘了给。”
听到魏晋礼不在,沈莺倒是松了一口气,否则两人若是迎面撞上,定是又要吵起来。
小门童恭恭敬敬的接过了沈莺手中的披袄,只是这袄子太长了,他小小一个人,竟是差点儿拖拽到地上,颇为滑稽。
沈莺见他这般模样,脑中一闪,想到了她与魏晋礼初见时,自己借了这披袄套在身上,想来也是滑稽极了。
“沈姑娘放心,这事我定给你办妥了!”
小门童在慎独堂内见过沈莺两次,这可是他们二公子放在心尖尖上的人,往后指不定就是他的女主子哩!
“好。
我信你。”
在沈莺眼中,这小门童莫不过就是个孩子,她也乐得与他多说几句。
只是突然想起来,她那位白眼狼的黑心弟弟,如今也当是这么大了,过了年,就要十四了。
十四,是快要成人的年纪。
“姑娘,我们走吧。”
忍冬提醒了一声,若是去晚了,兴许太夫人就歇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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