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6小说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二十二章 去盲校做义工(第1页)

江风寒意太重,我怕没经过风寒的哲华受不了,没把他带到他曾放过风筝的江堤边去,只是在绿荫道里走了走,驻足听了一会退休老人自发组织的小乐队自弹自唱的戏曲和民歌——这让喜爱音乐的哲华听来饶有兴致。

我在心底暗暗许下诺言,待明年阳春三月时,一定要带他重来这里,送一个火红火红的蜈蚣风筝给他,和他一起放飞。

在回去的路上,我忍不住问他是什么能让他鼓足勇气和我来到这外面的世界?我不在的这三个月里到底发生了什么,使他改变了这么多?在等待他回答的时候,我看见他的脸居然在一点一点地泛红。

“没什么,只是……”

他的声音低下去,模糊不清,“别离。”

虽听得不甚真切,却分明就是这两个字。

我的心怦然直跳。

谁说别离只有愁苦,它恰恰是一种幸福的开始,它能让我们有足够的时间更仔细更深切地看清楚自己的内心。

我不由地靠近他,将他的手臂挽得更紧些,冬日的寒意已不能冷却我内心溢出来的暖意。

这似乎就是我曾经的一个梦境:在寒冷的冬夜,,我走在一个高大挺拔的男人的身边,我看不到他的脸,似乎是心仪已久的白马王子,我们紧紧偎依着,彼此感受着对方的温度,漫无目的地一直往前走,一点也不觉得黑暗和寒冷,感到的只有温馨、满怀的柔情和对身边男人的爱恋!

接下来的日子里,我带哲华出去的次数渐渐增多。

我们都是步行,因为他对车有一种恐惧感,他怕听到汽车开动的声音、喇叭声和刹车声。

我们去的最多的地方是广场、公园,也偶尔带他到超市、商场,那里人多却繁华喧闹,哲华虽然紧张,却未表示拒绝。

我们穿行在人流中,我一刻都不曾放开他的手,不停地为他描述我所看到的一切,帮他看这个他已经陌生了的世界。

当我听说市里有一所盲人学校的时候,我异常兴奋,第一反应就是要带哲华去。

盲校并不大,座落在靠近郊区的一个半山腰上,那里空气清新,环境幽雅,车少,比较安全。

学生们全是住校的,寒暑假或节假日的时候才回家,和我们读大学时一样,只不过,他们的年龄段相差比较大,七八岁到十四五岁不等,就象幼儿园一样,他们按年龄段分了大中小班。

学校有点远,走走停停,去的路上花了二个多小时。

我们到的时候,老师和同学们正在排节目,为还有一个多月的元旦作准备。

老师对我们非常热情,其中一位老师还极力邀请哲华为他们的小合唱弹伴奏。

我带哲华已去过不少地方,在这里他是最放松的,没有对陌生人的那种习惯性的冷淡和拘谨,虽然话语还是不多。

回去的路上,我问他:“你喜欢盲校吗?”

他回答:“喜欢!”

“那里的孩子有些一生下来就没有见过光明,有些是后天的,他们家境都不太好,但是他们看上去都很快乐。

他们和常人一样地生活,有梦想有抱负,他们也比常人更需要爱和朋友。

所以,哲华,我有个想法,不知道你赞不赞成?”

“你说!”

“我想在星期天的时候,我们俩个就到盲校去,陪陪那些孩子们,好不好?”

“当然好!”

“你可以教他们唱歌、弹琴。

而我呢,可以将我看到的都讲给他们听,帮他们看这个世界!”

“嗯!”

他点头。

走了一会儿,他突然说:“我们坐车回去吧!”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热门小说推荐
茅山后裔

茅山后裔

我是一个灾星,刚出生就克死了奶奶,爷爷以前是个道士,为我逆天改命,却在我二十岁生日那天离奇死亡。临死前,他将一本名为登真隐诀的小黄书交给了我,却让我四年后才能打开...

总裁私宠小嫩妻

总裁私宠小嫩妻

走投无路时,她被一个看似冰冷,实则温情入骨的男人所救。她原以为,他是天上粲然星辰,高高在上,触不可及。直到他单膝跪地,递上手中钻戒我爱你,嫁给我。她才知道,这世上最令人惊喜的爱情,莫过于她暗恋他时,他刚好也深爱着她。…...

一窝三宝,总裁喜当爹

一窝三宝,总裁喜当爹

爸爸跳楼自杀,妈妈摔伤成了植物人,钟浈被迫签下合约,与陌生男人生孩子,十月怀胎后生下一对龙凤胎,谁知混乱中她又再次阵痛!原来肚子里居然还有个宝宝存在!她大喜过望,带着仅余的小儿子远离这座城市,三年才敢再回归,万万没想到,缘分的帷幕又一次拉开...

重生之投资大亨

重生之投资大亨

既然重生,就得富可敌国!不对,自己得先去找美若天仙的老婆。这时候的她,还没跟前任谈恋爱,得赶紧下手!可不能便宜了那人渣...

余生为期

余生为期

8岁时,林羡遇见萧菀青,被美色迷了眼,一句童言被人调笑多年阿姨你好美,我想嫁给你。后来,自以为早已忘怀的林羡再遇萧菀青,她的心跳又开始不停提醒她我好喜欢她。多年后,萧菀青被吃干抹净了才知道,原来软萌的小白兔长大了不是大白兔,而是狡猾的大灰狼。如果你说年少的爱恋像风一样捉摸不定,那我愿,余生以为期,长逝入...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