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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不死的特别坑,而且从不说实话,经常忽悠杨风。
比如他经常把几十个全副武装的亡命佣兵,说成是一群手无缚鸡之力的人。
经常把一支装装备精良的特种队,说成是是一群乌合之众,为止,杨风曾因无数次情报失误,差点出事。
事后,老不死的不但没丝毫悔改,还大言不惭的说,这是为了提高杨风对危机的应变能力。
好吧,这些林林总总,杨风也就认命了。
更过分的是,老不死的要离去时,还卷走了杨风辛苦了多年的血汗钱。
理由是年轻人太有钱了不好,容易被花花世界迷惑,过着醉生梦死的生活,欲要成大事者,需饿其筋骨,空乏其身,每个英雄都是在山穷水尽时闯荡出来的……
对于老家伙这些堂而皇之的理由,杨风只能泪崩。
天色已黑,杨风觉得有些饿,关上房门后,他打算外出吃夜宵。
夜风习习,阵阵凉爽,吹拂得杨风碎发随风飘扬,有种飘飘然的感觉,他甩动一下发型,觉得自己蛮帅气的嘛,若不是被老头卷走了所有的积蓄,现在绝对是高富帅,何苦要来这破医院做苦逼的实习医生。
玛德,都说时势造英雄,这年头是金钱成就英雄啊。
与此同时!
麦秋雁下班后开着车回去,她精神有些恍惚,心情不太好,因为她觉得对不起杨风。
叶老是杨风治疗的,可医院不得已将功劳给了她,或许她已经被杨风记恨上了,即便杨风心胸坦荡,不记恨她,估计心情也会受到影响。
一家酒吧门前,张武手下一小弟,人称金毛狮王的黄毛,正带着几个小弟要去酒吧潇洒,突见一部车缓慢行驶而来,而车主竟然是麦秋雁,那个绝世美女,杨风的马子。
我靠!
小黄毛骂了一声道:“兄弟们,我见到杨风那孙子的马子了?”
“黄毛哥,那娘们在哪里?”
余下的小弟们环顾四周,终于见到麦秋雁。
由于麦秋雁有些疲倦,而且心神恍惚,所以她的车速很慢,她脑海中一直想着那件对不起杨风的事,冒领功劳,非她本意,是医院不得已的安排,可她还是内疚不已。
小黄等人见到麦秋雁后,第一念头便是想到老大张武,如果能将麦秋雁送到老大的床上,他们就是有功之臣,肯定会被老大重用,一念至此,这些小混混们跃跃欲试,心痒难耐。
“玛德,黄毛哥,让我去将那小娘们给抓下车,然后交给武哥。”
一个小混混紧握拳头,就要箭步似的冲过去。
黄毛呵斥这小弟道:“玛德,你愚蠢啊,这可是法治社会,公然强抢民女,难道你不想活了吗?”
这小弟为难道:“黄毛哥,难不成眼睁睁看着这娘们走了?”
余下的小弟们也表示不甘心呐。
黄毛指了指脑袋,然后说道:“动动脑子,这社会,凡事都要动脑子,有谋略,才能成就大事。”
小弟们虽然纷纷附和,但暗中将黄毛大骂一千次,玛德,黄毛长得人模狗样的,一身流氓样,只是早认识武哥几年,所以混了得力跟班。
就他这人模狗样的家伙,居然还谈什么谋略,难道他以为自己是诸葛亮啊。
黄毛这时充分展现了他的智慧,碰瓷,当今社会最流行的苦肉计,百试百灵,是所有混混们的入门必读课。
麦秋雁正开着车,突然间被一道灯光照射了眼睛,情急之下,她立即踩刹车,好在车速很慢,因此无任何危险。
可在此时,一个光头男冲到他车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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