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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世的时候,一个名叫班鹿的男子在金陵城开了一家首饰铺,然后凭借着他那双七巧玲珑手打造出了众多独一无二,华丽特别的首饰,吸引了金陵贵妇们的争相追捧,在首饰市场里横扫金银,一跃成为北秦国新晋富豪。
那时候的之璃也很喜欢他做的首饰,经常去光顾,久而久之还和班鹿成为了朋友,这才从他口里知道了他当初初来金陵城的艰难。
之璃知道前世的班鹿背后另有合作伙伴,但这一世既然重来,她何不抢在那人的前头,提前和班鹿结交呢,更何况她需要钱,需要很多钱。
她深知班鹿的性格,不喜人拐弯抹角,所以她直截了当的救人,毫不掩饰地说出自己的目的。
她很有把握,这一世,她不仅能和他成为好朋友,还能成为很好的合作伙伴!
“你说我的手,是七巧玲珑手?”
男子有些讶异女孩对自己这双手的称呼,但心里却隐隐地冒出了一丝火花。
过去,所有人都在说他没用,所有人都是说他这双手不争气,净是折腾些没用的。
还从来没有人如此赞赏这双手,即使这双手下制作出来的只是女人家戴的首饰而已。
“如此精巧的手工,可不就是一双七巧玲珑手么。
先生如此好的一双手,别浪费了。”
“好。
就冲你这句话,我同意与你合作。
你要怎么个合作法?”
他也不知为何,莫名地相信面前这个女孩,莫名地因为她的一句赞赏而热血沸腾。
或许是他内心的渴望被激发出来了吧,他来这金陵城不就是想靠着自己的这双手打下一片天下吗,而现在这个女孩正把这个机会递给他,即使他们不过一面之缘。
“这样,这里有些银子,先生先去东大街的福来客栈住两天,好好地把伤养好。
过些日子,我自会前来寻你,到时候咱们再细谈合作的事。
如何?”
“好。”
男子点点头,把那支金钗递向之璃,“这支璇玑钗为凭,在下班鹿,静候小姐佳音。”
之璃也不扭捏,直接收下放进衣袖里,点点头,站起身来告辞:“班先生,小女子宋之璃。
改日再见。”
搞定了今天要办的大事,之璃心情大好,特意绕去了西大街买了林嬷嬷和落白都爱的梅饴坊的点心。
私自出府到底也不便在外多留,买了点心后之璃就带着绾碧匆匆回府了。
到了侧门,之璃迅速下了马车,刚要进去,却被一只手拦住了去路。
之璃诧异地循着那手看过去,只见是个穿了身黑色大袍的白胡子老头,正笑眯眯得看着自己。
“小姑娘,好香的酒味哦,给小老儿一坛子这酒,小老儿我给你解毒怎么样?”
那老头摸了摸自己长长的胡须,眯着眼笑着问之璃。
“解毒?”
,之璃心里一惊,面上却不露分毫,沉着声问:“老先生是说我中了毒吗?”
“可不是么,小姑娘你这几日是不是夜夜被梦魇所困,难以安眠,白天食欲不振,胸口郁结?”
“老先生,我……”
之璃这下是真的被惊到了,自己竟不知不觉地又着了别人的道么!
“这毒叫惊蛰,中毒者会被梦魇缠身,夜夜惊醒,难以安睡,白天又食欲下降,久而久之,内耗外损,一个好好的人就会被拖死。
这种慢性毒往往通过香料潜移默化地渗透进中毒者的身体,像你这样的小姑娘正是喜欢涂脂抹粉的时候,难免着了道了。”
“还望老先生为小女子解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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