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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踏上土地的时候,那里的人说话他已经听不懂了。
金已经过了最适合乞讨的年纪,他虽然瘦,却还是看着大了一些,很难再讨到那些人的怜悯了。
于是他学会了偷,偷那些穿得好的、钱袋子都拿发光料子做的人;学会了抢,抢那些市集上眼睛放在别人胸脯和屁股上的人,扯了钱袋子就跑。
他靠着这些小偷小摸活着,仍然在不停地走。
金不知道自己走到了哪里,只知道自己永远不会停下来。
常在河边走,总有湿鞋的时候。
那次金在一个村里偷了些鸡、摸了些鸭。
那时他生了病,发了烧,没办法才在那个村多待了几日。
陆续丢了东西的村里人,很快从枯草垛里把他揪了出来。
这是个远离城镇的偏远村落,运行的还是自己古老的制度。
没人愿意给这个外来的贼网开一面,更不会有人大发善心收留这样一个外人。
“心术不正的人,杀了吧。”
杀了吧……杀了吧……杀了吧……
又是“杀了吧”
。
是不是不管什么事情,只要用“杀了吧”
三个字就都可以解决。
金被关在泛着霉味的废弃柴屋里。
脑海里还在不停地重复那三个字。
他躲在柴门后面,一锄头打在了进来的那个人的后背上。
那人当时就倒在血泊里,起不来了。
这人是来拉他去杀的。
而这是金杀的第一个人。
他尝到了血腥的味道,便一发不可收拾。
借着自己瘦小的身形,藏在墙角,一锄头挖在过路人的后脑勺上;藏在别人的院子里,夜半的时候再摸进去,一刀扎在人心口,睡梦中的人连喊都喊不出来就咽了气;又或者只是窝在树叶后面,搬着石头随机砸一个过路的村民……
全都是笨得不能再笨的办法,但金很开心。
他好像终于懂了,那些人为什么总说“杀了吧”
。
原来杀人这么简单。
况且自己不杀,别人就会来要他的命。
村里人心惶惶,终于去镇上请了驻地仙家。
金又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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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他沿着山一路走,越走越远,越走越冷。
没人知道一个十岁出头的孩子,靠一双腿走了多久才走到北境;也没人知道他是怎么在那些山岭之中躲过兽族的攻击和北境领主的窥视,走到了千暮山。
连金自己都不知道,自己这到底算运气好,还是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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