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辆大卡车。就是五挺2重机枪。
一起发射。威力可想而知。说是拆墙也不为过。
很快,里面残存的日寇,就只剩下两个。它们躲避的位置比较偏僻。
黑暗中,重机枪盲目扫射,却始终没打中。
“我来!”
张庸翻身来车厢。
亲自操控2重机枪射击。他能“看到”日谍。
玛德!
摊牌!
干你!
“突突突……”
“突突突……”
重机枪喷射出猛烈的火焰。
精准。
致命。
很快,最后两个红点也消失。
青龙会日谍,全灭。
五个白点只剩下一个。其他四个也死了。
这个白点没有武器。一动不动。估计也是重伤了。咽气是早晚的事。
张庸这才松开重机枪的扳机。
“!”
“!”
从车厢面跳下来。提着汤姆森前行。
进入房屋。
里面已经是一片狼藉。
被五挺大口径重机枪扫过,几乎没有任何物品是完好的。
日谍的尸体乱七八糟的躺在地。
血流的非常多。
这是肯定的。子弹口径大啊!
哪怕是穿透墙壁以后,打中人的身体,依然是十分恐怖的。
一般的792毫米步枪子弹,动能也就是3000多焦耳。但是127毫米子弹的动能,超过17000焦耳。
几乎是五倍的差距。打在人的身,当然有非常大的区别。
什么是杀鸡用牛刀?这就是。
用127毫米子弹来打日谍。简直就是浪费。
但是张庸觉得刚刚好。
忽然听到旁边有人倒吸冷气。侧头。发现是吴品峰。
吴品峰的脸色怪怪的。似乎有点惊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