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兄,多年未见,你已经是持刀带甲的将军,可你为何不去前线杀敌,保家卫国,却要成为权贵的一条走狗?”
对面之人,面容三巡左右,身形魁梧,一手战刀镶金戴银,极为漂亮。
这把战刀,与其说是上阵杀敌之物,倒不如说是平日带在身上,炫耀居多。
眼见对方喊出自己名字,男子不由得微微一愣,惊疑的望着王宗义。
“你是何人?竟敢在这里大言不惭!
我身后的马车是当朝的陈尚书之物,陈尚书是重臣,能为他办事是我的荣幸,何来走狗之说?”
男子说着,脚步一点点挪动,当说完最后一字之时,他忽然冲向王宗义,手中战刀用力抬起,瞬间劈下。
他说话,只不过是吸引王宗义注意,根本没打算等王宗义回话。
王宗义冷冷的看着对方,眼中划过了一抹失望之色。
对方早就忘了他是谁。
可他,却还记得对方。
当年家中未生变故之前,王宗义是皇都内的四大公子之一。
他骑着白马招摇过世,当年是何等威风,却也是何等的混蛋。
那些年,他做过不少混蛋事,但是有一件事,却被他引为骄傲。
他在街头,遇到了一个贩卖家当的武者。
对方年纪轻轻,却耍的一身好武功。
王宗义被对方折服,花费重金,想请对方成为家中教官。
然而对方却对他的千金不屑一顾,甚至当街痛骂他。
他的家仆瞬间暴怒,想要抓人。
然而王宗义却觉得对方骂的痛快,不但不生气,反倒愿意举见对方。
他为对方写了一份请帖,随后送到了大将军的府中。
凭借这封推荐信,对方进入了大将军门下。
王宗义本以为对方会上门感谢,可再次听闻此人的消息时,却听说他已经主动请缨,前往边疆杀敌。
听闻此事之后,王宗义大笑三声,宴请宾客,宣扬此事,为对方壮行。
这是他年少之时,做过少有的一件痛快事。
他认英雄,识英雄,又敬佩英雄。
然而时过境迁,此时的王宗义,已经家破人亡。
而当年的英雄,却已经成了权贵门下的走狗。
什么杀敌破贼,都是笑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