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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我去杀人(第1页)

小杨是个很讲义气的人。

二十岁的时候,家乡大旱,邻居家让他带上青梅竹马的玩伴徐莲花从外州逃荒,逃到了雍州。

他一路乞讨,来到了桃花乡,但是莲花已经饿了太久,危在旦夕,他就把自己卖身为奴,让自己的青梅竹马存活。

后来,莲花就定居在了桃花乡,嫁给他过日子。

他回到家里,孩子正在睡觉莲花正在做饭,还用油炒了菜,喷着香气,让人食指大动。

“你回来了。”

莲花笑盈盈,把饭菜端上来,还有白嫩的大米饭,道:“今天教书先生说,咱们儿子很有天赋,适合读书,我做了点好的庆祝。”

小杨点头,夹了一点菜塞进嘴里,但是却总感觉没有味道,就放下了筷子。

反而是酒给他的感觉不错,他喝了一大碗酒,这才开口:“莲花,你跟我来这儿多久了?”

“六年了。”

“六年也没回过家,你要回家去看看吗?”

莲花当机立断道:“孩子要上学了,要用钱,家离这儿有几千里,还在外州,过州过府都要收钱,哪能这样浪费钱?”

杨哥道:“回去看看吧,有生之年,总要再见见爹娘,我帮你收拾东西。”

他这么一说,莲花立马明白了,武馆出事了,自家男人要去平事,要让她先远走高飞。

“事大吗?”

“对官爷们来说只是小事一件。”

莲花很聪慧,笑道:“那么对我们来说,肯定就是天塌了,谁的事?”

“潘叔的。”

莲花有些不舍,握住杨哥的手,道:“那是该你去平,潘叔家里的人我也会一并带走,通哥,我们喝杯酒吧。”

她知道,才行去自家男人要死了。

但是有些事,比生死更大,有些人把这种事情叫做义气,但是杨哥喜欢把这种事叫做尊严。

这就是她最喜欢杨通的地方。

说罢,她给自己也添了一杯酒,和杨哥喝了一杯交杯酒,道:“要是我回去之后叔叔婶婶还活着,我会照顾好他们,你走吧。”

杨哥擦干了自己的眼泪,帮莲花收拾好东西,就离开了家,准备去偷刀。

偷刀不是小事,需要勇气。

他又拿出自己的大烟枪,想要给自己点一袋烟,但是一双手还是抖个不停。

罢了,不抽了。

等到报了仇,再抽烟也不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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