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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七章 霸气女警(第1页)

白瘸子家位于潜龙山中的野狼洼,处于深山中的半山坡地带,与外界只有一条羊肠小道相连,弯弯曲曲的,别说开车,就连人过去都不容易。

因为道路阻塞,地理环境恶劣,可耕地面积少,野狼洼里只有不到一百户的人家,集中生活在一处凹形的山坳子里。

按照常理来说,这样的村子,应该算是潜龙山里经济条件最差的贫困村,村里生活的居民哪怕还有一条裤子穿都算不错的了。

但是恰恰相反,野狼洼里那几十户人家,每一家都富得流油,最主要的原因,反而是因为这里的偏僻。

这里地形偏僻,只有一条一人多宽羊肠小路通向村里,任何机动车都没有办法在这路上行驶,在这村里聚赌的话,只要安排一个人守在路边放哨,哪怕来了千军万马,也绝对抄不走哪怕半张天九牌。

白瘸子是个聪明人,正是看中了野狼洼这得天独厚的地形,纠集一群亡命之徒在里面开赌场。

农村人的精神生活极度匮乏,再加上这附近的基础设施差,别说通网,绝大多数的村里连卫星电视都没有。

这样的结果,就是这里的农民都极度缺乏娱乐,除了和自己的婆娘关上门造小人,赌博算是他们为数不多的娱乐方式之一。

正是在这样的情况下,白瘸子的赌场每天都是日进斗金,一开始,还都是山里的那些农民在玩,可是到了后来,就连县城甚至云海城里的某些有钱人,也都逐渐加入了这里。

和山里的那些没事喜欢赌两手的农民不同,外来的那些有钱人,他们追求的是一掷千金的刺激,以及在瞬间决定胜负成败的那种爽感。

不管是对于附近的那些山民,还是外来的那些有钱的赌客,白瘸子的追求却是一如既往的,那就是挣钱,挣大钱。

白瘸子这家伙,原本就是山里的一个游手好闲的小混混,年轻的时候,不好好在家种地,而是和一群狐朋狗友每天混在一起胡吃海喝,高谈阔论。

到了后来,这家伙在家乡实在混不下去,只好背着行李出去南方打工,一走就是十几年。

等到他再回来的时候,已经可以说是衣锦还乡,浑身上下都是名牌服装,而且还开回来了一辆奥迪轿车。

而换取这些的代价,就是他的右腿齐根断掉,换成了塑料制成的假肢。

据他身边的人说,白瘸子去了南方后,认识了一位专门靠赌博为生的老千,他拜了那个老千为师,苦练千术,在赌术上的造诣相当高,也因此攒下了无数的家财。

可是,哪怕是神仙,在赌场也有失手的时候,白瘸子在赌场一向所向披靡,终于遇到了高手,多年来积攒的家业一晚就输了个七七八八,而他的那条右腿,也在那一晚输给了对手。

因为这次失败,白瘸子在南方混不下去,这才带着剩下用来保本的钱回到了山里,继续干起了赌钱的买卖。

因为地处荒僻,这里乡民的赌术比起南方的老客来不知道差了多少倍,白瘸子很快就挣了个盆满钵满。

黑钱与暴力,就像是一对连体的孪生兄弟,永远不会分开。

白瘸子有了钱,害怕潜龙山其他势力也来分一杯羹甚至取而代之,白瘸子大把向外撒钱,很快拢起了一大帮混混流氓为他充当打手,成为了这山里四股最强大的实力之一。

随着自身势力越来越大,白瘸子做事也越来越放肆,没有任何忌惮,只要是他看中的女人,必须要弄到手里,如果砸钱砸不到,那他干脆就让自己的那群手下去捣乱,甚至明火执仗的去抢。

在他的疯狂肆虐下,潜龙山不知道多少人被害的妻离子散,家破人亡。

这样的事情,如果是在经济足够发达的地方,是绝对难以想象的,但是,在潜龙山这荒僻的山中,却是顺理成章。

自古都是穷乡僻壤出刁民,因为缺乏法律的必要保障,甚至还有像刘奎这样的家伙为其提供保护伞,像白瘸子这样的大流氓,只有在潜龙山这种鸟不拉屎的地方,才能活的顺风顺水。

这也就是孙阳为什么要先把刘奎率先拿掉的原因,如果把其它的四大恶人比作草,那这家伙就是他们的根,孙阳要想真正的掌控潜龙山,那就必须要把这些恶人斩草除根。

通往野狼洼的道路曲折蜿蜒,四处都是崇山峻岭,只有一条一人多宽的羊肠小道,顺着陡峭的山坡蜿蜒而上,因为缺少护栏的关系,只要一不小心,很可能就会掉入深不见底的山谷。

“这家伙,还真是把自己当成是山大王了,居然选这么个地方当作自己的大本营,天知道一会遇到了守卫,会不会问老子天王盖地虎之类的切口。”

孙阳满心郁闷的自言自语着,声音里带着几分戏谑。

“早知道这家伙住的地方这么难走,我就不该主动去找他,等他自己上门来送死不是更好。”

这里的路很难走,即便是作为修仙者的他,体力不知道比普通人强了多少倍,一路走来,依旧感觉有些腰酸背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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