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说回刚才的话题,”
千叶接着道,“他们俩第一次上社会新闻,是因为杀了一头幼鹿,在谭伊市的广场上。”
“……鹿?”
“这边的人喜欢鹿,好像是几十年前城市的开拓者在附近的山林迷了路,最后被鹿群带回了正道吧,总之谭伊的市民广场上因此一直有散养的梅花鹿,政府出资专人喂养,市民和鹿的关系也不错。
“肖恩和迦尔文刚来的时候基地的手续出了点问题,带他们回来的水银针就在广场附近的小旅馆里住了一晚,结果这两兄弟当晚就宰杀了两头出生不到一个月的幼鹿,在广场角落架火烤了。
两个人甚至没有意识到这样做有什么问题,连地面的血迹还有鹿头都没有清理,直到第二天,人们发现鹿群围在一块儿哀嚎,才意识到出了大事。”
“这样的事之后还发生过好几起,”
千叶说着,抬手指了指自己的脑袋,“这两兄弟,有点缺乏在文明世界生活的‘常识’。”
赫斯塔愣了愣。
这个评价对她而言又何其熟悉。
“这也是为什么我不同意莫利的处理办法——我看基地内制定的、所有用来保护新人的规则永远都有漏洞,不管他们出于什么原因想接近你,你不正面击退,就永无宁日,明白了吗。”
赫斯塔深深呼吸,“大概……明白了。”
“今天是我失策了,忘记了带你出去要先预约——具体的办法,只有等我这周六带你出去了再细谈,你要是怕,明天就别出门了。”
千叶看了看表,然后从口袋里取出一张名片,“这是我的邮箱和私人电话,必要的话可以联系我,但重要的事情永远记得当面说,记住了吗?”
赫斯塔接过纸片,她有些欲言又止,良久才道:“千叶小姐真的认为,我能凭一把枪对付肖恩?”
千叶笑了笑。
“你听着,简,”
千叶轻声道,“一般来说,在这个世界上可以做到藐视大部分规则,又让人难以对付的,有三种人——贵族,怪才,和狂徒。”
赫斯塔若有所思。
“贵族们家里有矿、权势熏天,怪才们才能出挑、天赋异禀,狂徒呢,则一无所有、失无可失……肖恩是这三种人之一吗?”
千叶望着她:“你是吗?”
……
入夜,赫斯塔一个人站在阳台上吹风,她不断回想着黄昏时与千叶的谈话,那把银色的钥匙被她紧紧握在手中。
门外走廊传来脚步声,赫斯塔回头,见图兰推门而入。
四目相对的一刻,图兰向她这边望了一眼并微微点头,还未等赫斯塔反应过来,她就已经进了自己的房间。
大约过了半个小时左右,莉兹也回来了。
她和图兰一样戴着一顶军绿色大檐帽,脸上身上都沾满了灰尘,她很快去冲了个澡,回来的时候已经换上了干净的家居服。
“你们今天去了哪里?”
赫斯塔问道。
“野外急救训练。”
莉兹回答。
“所有人都去了吗?”
“嗯。”
莉兹点头,“等你通过了十五公里越野跑的考核,之后就也能和大部队一起训练了,对新人来说……一般都要先单独磨半年吧。”
“肖恩也在?”
“在。”
莉兹回答,“我一整天都盯着他和迦尔文……你今天过得还好吗?有没有遇上什么麻烦?”
赫斯塔摇了摇头。
莉兹满意地笑了笑,起身将先前随意搭在椅背上的外套丢进脏衣篓,“你今天和千叶老师见过面了吗?”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人人得知顾少爷买了一个小妻子,打不得,骂不得,天天还得哄着!过马路要牵着我的手!吃东西的第一口要先喂我!萧大小姐尾巴翘上天,收复了一块冰山还得天天教他谈恋爱,简直就是为全国人民做贡献。记者问叶小姐,请问顾先生在你眼中是一个什么样的人?萧清欢衣冠禽兽!记者???萧清欢穿着衣服教我大道理,脱了...
...
我叫常胜,常胜将军的常胜,常常胜利的常胜。我追求的不是有趣的足球,而是可以获得胜利的足球,胜利让我热血沸腾,胜利让我觉得足球有趣!如果你也讨厌做一个失败者...
现代女孩赵芳儿一朝穿越到七十年代,什么?吃不饱,睡不好,买个东西要钱还要票,连出门都要介绍信?!幸好空间在手,钱票?古董?全跑不了,再迎娶一个高富帅,嗯谁说穿越不好?明明这日子美的不得了...
简介一觉醒来,夜北发现自己复活了。世间已经过去了整整三百年。当年辛苦收下并培养起来的弟子们,一个个不知所踪。至此,一条寻找弟子,并无限变强的大道摆在了夜...
岁月长河,悠悠而逝。白玉以为自己会因为这漫长的孤寂,哪怕死在这幻境里,也不会有人知道。哪里晓得,一朝出境,穿越到这茫茫人世间,遇到一个萌包子,过起了平常人的普通日子。又以为养大弟弟,将他教育成人,便是来这世间走一趟的历练,哪晓得冒出来一个黑脸的兵哥哥。兵哥哥是个高富帅,忠犬体贴有人爱,白玉觉得不收了他亏了,收了他,如果命没有跟自己一样长,也亏了。奈何,还没有下定决心,就已经被兵哥哥一证解决了,没白玉什么事了。当然不是这样的,白玉只要乖乖的被军哥哥慢慢宠就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