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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十三听到众人的吹捧,脸上非但没有丝毫得意,反而有几分难以掩饰的失望和惆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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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当他看到穿着大唐府兵式样盔甲的昔日袍泽,脸上总会情不自禁的露出羡慕之色。
毕竟,他曾经也是其中一员。
如果不是自己脑子抽风,自己现在至少也是个校尉或者旅帅……
若是上苍能给自己一个重新选择的机会,自己一定不那么冲动,好好珍惜自己府兵的身份!
薛十三领着一众胡商进了金光门就算完成了契约,当即离开了队伍,任由他们自行去西市经商售卖。
“薛头,等我们回去的时候,还找你当领队!”
薛十三闻言不耐烦的摆摆手道。
“再说吧!”
哈德赞见到薛十三如此态度,心里当即有几分怨气,跟几个小胡商低声抱怨。
“咱们一趟给一百贯的银钱,他还跟个大爷似的,真特娘的难伺候!”
“谁说不是哩,别人出一趟只要五十贯,凭啥他要一百贯?”
“而且来回进门也不说帮咱们省点孝敬……”
虽说有几个市侩胡商附和,但更多的胡商选择沉默不语。
他们在心里是非常感激薛十三的,正因为有了薛十三的照顾,他们一路上才能平平安安到达长安。
而且薛十三要的真不算多,否则这一路上给土匪、官兵的买路钱,没有三五百贯都打不住!
薛十三只收一百贯,而且进门的孝敬还是由他们看着给,已经给他们省老鼻子钱了。
反正他们返程的时候还得找薛十三,换了别人他们不放心!
哈德赞跟几个小胡商抱怨几句,正巧看到路边有个乞丐,他盯着仔细看了几眼,见对方是正经大唐人,当即丢出两枚铜钱扔进地上的碗里。
这是他最喜欢做的事,且没有之一。
他怎么说也是西域小国的王子,可这个身份在大唐非但没有半点用处,反而让他在来长安的路上受了一路的气。
因此,只要遇到大唐乞丐,头都会给上几枚铜钱,不为别的,就为了看唐人对他千恩万谢的样子。
正当哈德赞等着眼前的乞丐对他磕头拜谢之时,却不料坐在地上的乞丐,反手将他丢进碗里的钱给扔了出来。
哈德赞见状当场炸毛,指着乞丐跳脚骂道。
“你啥意思,可是嫌少?”
乞丐闻言不屑的撇撇嘴。
“什么阿猫阿狗都敢施舍老子?”
“老子只是穷,但大唐的颜面不能丢!”
“就算是乞讨,也只接受大唐人的施舍,轮不到你个西域胡商来施舍老子!”
哈德赞闻言怒不可遏的洒出一把铜钱。
“哼哼!”
“我就不信你真这么有骨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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