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正,如果他是作者,他就会这么设计。只是带入到自己罢了。
不过……
沈昭陵笔下的人物形象,倒是没有一个是重复的。好人坏人,三教九流,各式各样的,全都有。
不知道是特意站在街边观察过还是怎么样,写的流浪无赖还挺有那个感觉的。好像沈昭陵以前真在街边流浪,要过饭一样……
淮映勿忽然想起,在《双生》完结的那天夜晚,沈昭陵站在沙漠的村口处,人群簇拥着他。
他左手抱个琴,右手拿个碗,跟自己讨要赏钱的场景。
那熟练的样子,还到真有几分街边乞丐的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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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赖回到家里,一屁股坐在那狗窝一样的小仓鼠房里面,就趴在地上,点开了手机,看起了今天的论坛。
作为一个alpha,他长得不丑,若是洗干净了脸,这模样还算清秀。
穿着脏兮兮的POLO衫,不怎么爱洗澡,头发像是因为汗湿之后,又浇了三遍油一样发光。
更因为常年献血,而导致贫血,皮肤有一种灰白的大理石一样的质感。
没钱,没存款,没工作。
但还在他有一个优点,那就是血型特殊,是特别珍稀的熊猫血,买都买不着,有价无市!
有了这熊猫神血,他根本不需要工作,只需要在那黑漆漆的面包车来了之后,一年卖那么两三回血,就够了他这一年的全部花销了!
他花的也不多,没有赌博嫖。妓那种大毛病,平常也就喜欢喝酒,吃肉,交点电费什么的!
房子不大,朋友没有,爱好不多,父母全死,无牵无挂。
别人要是说他两句,劝他跟别人一样,一个好好的alpha得找个工作结个婚什么的,他就权当是放屁。
阿赖非得大声反驳两句:“那玩意嘞,有啥子用!我活的好不就行,你看我,又不累,又不操心。能献血我就献,献不了那天,没有人给我钱了,我就死。俩腿一蹬,棺材一盖,寿衣一穿,直接完事!
“不,连棺材都不要,你们要是看见我哪天咽气了,报个警,把我拉去火葬场一炼,骨灰往路边一洒也就完事了。最好泡在酒桶里,死了个喝了个干净啊!”
别人被他这么一说,当面呵呵一笑,背后对他指指点点的数落着。而他全都心里知道,却也不在乎。
他常说:“今朝有酒今朝醉,明日愁来明日愁。”
管他什么传宗接代,被不被人看得起呢。
反正他自己挺舒坦,但看着天天早起上班那些人,楼下推个车卖早点的那些人,还有天天在学校里熬夜学习的那帮小崽子,倒活的比他累得更像个“狗”!
他阿赖享受了一辈子,从来没有累过,就算那天死了,那也得是三十岁之后死的。
早就享受了大把的青春好时光了,哪算是遭过罪呢?
而且Omega那种东西,有没有都无所谓了,反正他自己又不是没长手,有了点需求,早都自己解决了。
他卖血回来,先是觉得头疼晕眩,立刻倒在大床上大睡了一觉。
睡了三天两夜,然后才病病殃殃的起来,见旁边床下,超市老板已经给他递过来了啤酒。
赶忙用还算坚挺的牙齿一咬瓶盖,灌了一口。这才打开手机,点开了论坛。
找到网页标题《我和公司结婚了》点进去。
看那个,他此生最不能理解的漂亮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