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好好!]
[我如又站起来了!冲冲冲]
[一个大写的“爽”字!]
[就是不服输,就是要把他们全都干趴下!]
[支棱起来!]
[是为了别人嘛……]
◆
{我也并不是真正的穷途末路,在用尽了所有合理合法的办法之后,为了对抗公司,我只能走向极端。
我当时所在监狱的宿舍是八人间,除了我之外,其他七个女人,也都是我们市内的。
她们进监狱的罪名大不相同,有杀人的、有抢劫的、有拐卖的、有吸毒的,她们每个人都说自己是被冤枉的。
这种话,如果换做以前,我不会相信。但当我自己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这种罪名入狱之后,我就对她们的说辞半信半疑了。
我们几个室友之间的关系还不错。
尤其是中一个拽拽的女孩子,她曾经引起了我的注意力。
她的罪名全称叫:“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
处三年以下,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比我的量刑还重。
简而言之,就是她自己制作了手枪和子弹并贩卖,而后被官方发现,抓起来了。
她被判了七年,因此,虽然她比我早一年进监狱,但现在还没有刑满释放。
我们两个人的关系是最好的,她偷偷给我讲了很多,关于如何制造枪械的事情。
是那种什么单发滑膛手。枪、左轮手。枪,等等……
我不是工科生,所以那个东西,我跟着她听了四年,也没学会。
不过有一天晚上,她从下铺,偷偷顺着我的梯子,爬上我的床,告诉我:“小如,他们自以为缴获了我所有的枪械,但其实并非是这样!这群傻瓜!我在我们家的东墙壁里面,还偷偷藏了一把小手枪……”
如果她还活着,我本来并不打算透露她的名字的。
但是,在我出狱的一个月之后,听说她死了,死于疟疾,我也就没有顾忌了。
她说的这件事情我记了很久,那把手枪,就是我留给自己最后的退路。
后来,我去她曾经的家中,废了好大的力气,才找到那个位置,把那把小手枪,从她家墙里给掏出来。
那是一个黑褐色的盒子,里面有没有一个小左轮,和六发子弹。
六发……
这个子弹的数量,远远不足以杀死所有的敌人,不过对我来说,只要能够威慑敌人,这就已经足够了。
我拿着那把枪,双手没有任何的颤动,只是看着它,尽快地而已。
子弹用一个就少一个,而且开枪的声音巨大。因此,我无法练习我的枪法。
为了能够准确的射杀敌人,我必须以最近的距离,在敌人最毫无防备的时候,射杀他们。
曾经,我想过下毒,例如在公司的饮水机里面下毒,毒死所有人,以此实现我自己的自由。
但我怕这样会伤及无辜,最终还是选择了“枪杀”这个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