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是说有其他的设计……
淮映勿“啧”了一声,桃花眼恹恹的,无光。已经很久没碰到这么让他困扰的事了。
“你也好变态……”安娜看着淮映勿的轮廓优美的侧脸,一时忘了合上下巴,“兄弟!这书就是你写的吧!你还跟我们装!”
“对,否则你怎么这么清楚!”
史莱姆从淮映勿怀里蹦出来,瞅着他,在黄沙上耀武扬威。
“你是不是瞒着我们偷偷学习写文了?嗯?啊?还在零点APP注册了一个作者号?”
长脖子可是知道虽然淮映勿逻辑推理强,但要是让淮映勿编故事,那肯定一个字都编不出来。怎么会短时间进步这么快。
淮映勿冷笑:“有病。”
大家的眼神显示:不信。
淮映勿抬头,瞧了一下小玫瑰的ID,反问:“你们想想,我要是写,我能起这么煞笔的笔名?”
大家的眼神显示:信了。
他们了解淮映勿的癖性与审美:
一、讨厌复杂的长名,喜欢简洁的称呼。
二、讨厌大家普遍追捧的东西,觉得俗气。比如玫瑰。
三、讨厌男人叫什么玫瑰,觉得娇气。尤其是体弱多病又长相美丽的男人。比如沈昭陵。
所以,这保加利亚小玫瑰定然不是淮映勿了。
“那倒确实,这笔名一看就不是你的风格。”
安娜一拍掌,下了决断:“不是你写的,那就是你认识的人写的。”
彩虹头:“你朋友?”
长脖子:“你客户!”
史莱姆:“你媳妇?!”
然后,大家都笑了。
淮映勿瞪了史莱姆一眼,大家就立刻收敛了笑容。
他站起身,不愿意理他们这群精神病,转身走了。毕竟天色不早,要回家了。
太阳将落未落,像个油光瓦亮的咸鸭蛋黄,躺在那沙丘黄米堆之上,把金黄的汤汁都泅在米里了。
他的脚步不自觉加快。
毕竟家里还有一个病恹恹的玫瑰等着他呢。
作者有话要说:
别忘了看上一章,么么。
因为担心大家看晕了时间线,特意借长脖子的嘴总结了一遍。(亲亲。jpg)